批判能殺人

常有人問,為什麼人會殺人?
警察通常會答:「唔係錢就係女人。」
這「分析」略嫌流於表面。
以我的意見,殺人原因凡多,
憤怒能殺人,
妒忌能殺人,
自私能殺人,
傷心能殺人,
憎恨能殺人,
權力能殺人,
藥物能殺人,
無知能殺人,
痛苦能殺人......
而通常最震撼、殘忍又令人摸不著頭腦兼慨嘆可悲的,
是因為內心虛空,覺得自己一文不值,沒有希望,
等所有積怨到達沸點,
繼而將對世界及自己的不滿往外洩而殺人的一類(通常唔止殺一人)。
有犯罪心理學家稱這類犯為Individual Offender,
受到長時間挫敗感而殺人,平時多數withdrawn,
正式是唔聲唔聲嚇你一驚的一類。
趙承熙如是,
加藤智大如是。
我想,他們在未殺人前,
其實也是受害人吧,
被Bully,被排斥,被忽視,
倘若要追溯源頭的話,
可能是我們對人的批判態度,
引發了同類之間互相殘殺的舉動。
這年頭,似乎人越來越需要學習愛。
更重要的,是如何在仍然充斥著批判的世界中更懂得包容自己和別人。
而你,可以在今天起放棄用批判的眼睛看每個你遇見的人,
為世界散播多點愛心嗎?
|